取消強積金對沖新方案無助中小企 反損害勞資關係及將成本轉嫁予小業主



香港,中國Media OutReach - 201854 -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下稱「協會」)就政府建議取消強積金供款對沖僱員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作回應,認為新方案將會令到僱主工資成本大幅上漲,損害香港中小企整體的營商環境

 

政府早前公布的新方案中有兩個要點:第一,政府提供172億元的補貼金額,資助期為12年;第二,僱主額外按僱員薪金的1%注入專項戶口,作為遣散費及長期服金之儲備。協會認為此方案令僱主的工資成本大幅上漲,而專項戶口的1%供款實不足以支付僱員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開支

 

物業管理是一個獨特的業務,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之間是一個委託人和代理人的關係,業主需要支付物業管理帶來的成本,包括工資成本。鑑於物業管理公司需要聘請大量的管理、保安及清潔員工,工資成本佔了公司大部份的支出,此方案無形加重中小企的營運成本。因此,協會藉此希望引起大眾關注,業主最終是需要承擔取消強積金對沖所帶來的負面財務影響。小業主在過去數年只剛剛從最低工資立法所引致管理費大幅上升的影響平復過來,政府應避免推行令小業主的生活負擔百上加斤的政策,令他們的日常生活開支再一次受到嚴重影響。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會長陳志球博士表示︰「新方案間接鼓勵一些無良公司在2年內解僱員工以逃避需要支付巨額長期服務金的責任,因此減少了一些服務多年的員工待遇,影響了員工的忠誠度,更會加深僱主與僱員之間緊張關係。」陳博士補充︰「政府亦沒有提出任何補救措施幫助一些已經實行專項戶口1%供款,但不足以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破產公司。我們亦質疑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是否可以承擔那些破產中小企的赤字。」

 

由於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以最近薪酬計算,同時,政府亦規定法定最低工資每兩年需要調整一次;為保障僱主及僱員的利益,協會就政府提出之新方案有以下兩項建議:

 

建議一:政府及僱主各按僱員薪金提供額外1%供款予一個由政府負責管理之專項戶口,此專項戶口累積的資金,僱主只可用來支付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而政府在劃線後將承擔一半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或

 

建議二:每月僱主的額外供款應由員工薪酬的1%按年平均遞增至5%,上限為僱員總薪金之30%,而政府提供的補貼期由原先建議的12年增加至25年。

 

總括而言,協會認為以上兩項建議對僱主及僱員雙方均有保障,而政府亦可監察專項戶口之運作。協會希望有關建議能避免加重中小企的營商環境,保障勞工權益,保持香港競爭力,維持香港作為亞太商業中心之位。


關於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有限公司於一九九零年一月成立,以提升物業管理行業之專業水平為宗旨,並代表各會員參與政府及其他相關團體在物業管理方面之交流諮詢、討論及研究。協會經常向會員提供專業講座及安排論壇,更鼓勵專業管理公司之間相互交流,以提高及增進服務水平;亦備有監管會員的專業守則,以保障業主、住戶、公眾人士的權益。協會現時擁有100個公司會員,業務覆蓋香港70%以上的聘任物管公司的住宅單位、各類工業和商業大廈、停車場和私人及政府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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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香港物業管理公司協會

CATEGORY:

Business

 
PUBLISHED ON:

04 May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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